使用须知

一、阅者必须办好借阅手续后,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资料。

二、借阅手续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
三、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先存放到存包处,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。

四、借阅纸质地质资料,请当面点清;否则,出现差错或丢失,由阅者负责。纸质地质资料只限在本馆阅览室内阅读, 请勿携出馆外。如需外出,必须将资料存放在借阅台。请爱护资料,不得损坏、涂写或注记。归还资料时,请将图纸 按原样叠好,排好顺序,交工作人员当面点清。阅览电子地质资料,请到电子阅览室阅览。

五、需要收集资料者,请在借阅台办理手续。经批准后,由本馆负责安排,不得自行复制或照相。

六、请保持馆内安静,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以免打扰其他读者阅览。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整洁,爱护公物。请勿在 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地质资料无关的活动。

七、请自觉遵守全国地质资料馆的各项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八、阅者必须办好借阅手续后,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资料。